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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住校生家长的信

作者:政教处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17日 点击数:

致住校生家长的信

各位住校生家长:

近日,我校住校生已安排入住完毕。本学期新住校学生的生活用品也已分发到每位新住校生手中。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我校每位住校生本学期住宿费为200元整,每位新住校生另收生活用品费200元整。要求每位住校生于224(周一)将上述款项统一上交本班生活委员。

为加强住校生管理,特将我校有关的住校生管理制度通告如下:

1、学生在校园内使用通讯工具,助长了高消费及攀比之风,不利于良好校风的形成。我校校规明确规定:“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入校。”现我校校园已装IC公用电话机,故我校规定,如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入校或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学校一律予以没收,在学期结束后由学生家长来校取回。

2、住校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场地参加早锻炼。因故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早锻炼一次(迟到、早退两次算缺席一次),学校通报批评;无故缺席早锻炼二次,通知家长;累计缺席早锻炼三次以上,取消住校资格,并给予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3、我校规定每周三下午330530为住校生家长接待时间(家长来访请在校门卫室办理进校登记手续),其余时间住校生在寝室内不准会客,严禁留宿非住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外出须由家长亲自到校接送。

4、住校生除星期六晚上可以回家住宿外,平时不得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和生活指导老师请假。每周日下午130530住校生必须返校报到。

5、学校提倡住校生生活要俭朴,用钱有计划,适度消费,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家长应注意了解、掌握自己子女的消费情况。

为了您的子女更好地成长,希各位家长予以支持配合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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