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业余党校章程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09日 点击数: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中学生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目的

1.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学生知党、爱党、跟党走,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大中专院校和社会主义各行各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特建立温州四中温州外国语学校中学生业余党校。

2.中学阶段,是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最佳时期。也是他们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进行党的知识教育,是中学德育的要求,也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真才实学,又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需要。

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行为特点与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教育。

第二章 教育制度与组织机构

4.教育制度

(1)教育内容:

  ①中国共产党党章

②中国共产党党史

③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④党的重要路线、方针和政策

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⑥英雄、模范、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2)教育方式:

①讲座

②自学

③看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革命历史体裁的影视片

④座谈

⑤讨论

⑥社会实践

(3)学习要求:

①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要检查并计学分)

②要定期写学习体会(每学期一次)

③每学期要写两次思想汇报(期中、期末各一次)

④各小组每月组织学习一次

⑤要持之以恒(无故缺度两次者,给予除名)

(4)教育体制

学习内容分为选修和必修,学员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和社会实践都必须按时参加考核,评定成绩。取得60分或及格以上的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学分。

5.组织机构

(1)班、组设置:按年级设立学习小组,高一年级学习小组、高二年级学习小组和高三年级学习小组。

(2)学习辅导员:由校党支部支委成员、校团委党员教师、政治教研组党员教师和市区委党校教师担任。

第三章 对象和条件

8.以高中学生中的优秀团员为主要对象。采取个人报名,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批准的方法吸收学员。

9.业余党校学员条件:

1)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上进心强。

2)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履行团员的义务,严格按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同学表率。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4)受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者,不能参加业余党校学习。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10.业余党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党支部书记兼任。副校长一名,由德育副校长兼任。教导主任一名,由团委书记(党员)兼任。

11.业余党校实行考勤考核制,具体参照《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学生业余党校 考评细则》。

12.按规定时间、内容参加学习,经考核及格,发给《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第五章 衔接工作

13.学校党组织对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学员,填写《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或《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登记表》、《建党对象培养考察表》,连同《入党申请书》、《业余党校结业证书》等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作为参加高考学生的必送档案。

14.中学已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表》的,进入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基层单位后,其培养考察期可以连续计算。同时根据青年学生在中学时受教育的情况和表现,进一步落实培养考察措施并注意及时发展其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党 总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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