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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教政函〔2009〕202号 来源: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0920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中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的要求,各地各校根据实际确定推荐人数上报市教育局(教师数以2008年年报为准),市教育局经组织考核评选,推荐55名人选(其中欠发达县和海岛县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条件

根据《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本次特级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凡197011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四)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以上范围内起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有机地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掌握教育科研基本知识和方法,科研意识强,具有很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勇于改革和创新。积极承担并有效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写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教育教学研究成绩卓著,在本县(市、区)教育界有很高的知名度,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六)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步骤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显著贡献。
   
(七)在学校长期从事共青团、少先队、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的德育教师,须善于做不同类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德育教师要着重考察申报者的育人实绩,须有典型事例,对教学工作量不做硬性规定。有关典型事例必须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八)教研员必须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并且在探索教学内容、方法和改革考试制度、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学科教学研究与指导方面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成绩显著,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

    四、评选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教师民主推荐,经学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内张榜公布申报表,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

    (二)全面审核、遴选人选。县(市、区)教育局深入到被提名人选学校(单位),对被提名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逐项考核,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并广泛征求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教师、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通过全面、严格考核,掌握综合情况,写出《推荐理由说明书》,确定推荐人选,组织填写《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三)考核评议、推荐人选。市教育局成立温州市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组织学科组专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批“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八项基本条件,对推荐人选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和科研能力、培养指导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议,写出《评议推荐意见》,提交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研究,拟定推荐对象。由局党委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积极发动。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选特级教师,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评选特级教师的重大意义,把特级教师评选的有关政策、条件、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动员鼓励本地区本校教师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二)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全面考察,严格把关,真正把师德高尚、专业功底深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的教师推荐上来。

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评选推荐时间

    (一)20091231201018,宣传发动、个人申报;

    (二)2010111115,学校推荐、业绩公示;

    (三)2010118129,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公示;

    (四)20102125,上报市教育局;

    (五)201038319市局组织考核推荐、公示;

(六)201032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七、关于材料及报送要求

上报的推荐材料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规定》组织整理,做到真实、清晰、完整、规范。报送的评选推荐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一式35份,附word文档。
   
(二)近五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科研成果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教材或论著2篇(部)。
   
(三)学历证书、现聘任职务证书及有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校核并加盖公章)。
   
(四)录像光盘一张,含工作报告5-10分钟和1课时的教学实况。其中工作报告应对照特级教师评选的条件、要求,重点介绍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等情况。教学实况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资源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价,并将社会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参考。
   
(五)两件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教案。
   
(六)其他有关考核、考察、评议和论著等材料。

(七)近5年承担市级以上公开课(讲座)、教育教学工作获奖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材料。

联系人:杨志文,联系电话:88639611

 

附件

1.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下载

2.浙江省特级教师评审表附件下载

3.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综合业绩考核表附件下载

4.浙江省特级教师人选推荐理由说明书附件下载

5.浙江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材料清单附件下载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特级教师 评选 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事局。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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