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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温教办学〔2010〕5号 来源:市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7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中职学校(幼儿园:

 

 

 

 

寒假将至,春节临近,为确保广大师生平安健康地度过节日,现就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完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在节前对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对节前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要在寒假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及时维修、撤换和改造学校危房、破旧房、老化电线和消防设施,确保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要加强对学校财务室、电脑房、实验室、门卫室等重点部位的监控与防护。有在建建筑项目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和防盗工作。

有寄宿学生的学校要针对学生放假集中回家这一特殊时段,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非法接送车整治工作,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搭载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交通不便的贫困山区,学校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临时租用安全车辆送学生返家,确保学生安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维稳和信访工作,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化解。要加强对学校网站的监管,严防不法分子在网站上散布有害信息。要倡导广大师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低俗文化。严禁师生参加一切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假期集体活动时,要按规定审批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预案,指派专人负责。要教育学生在森林活动时不使用明火,积极参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危险性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生活困难教师、学生解决好实际问题。要认真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政策,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

二、积极开展假期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各地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假期安全和法制教育活动,针对年关临近的复杂形势与当前雨雪冰冻持续的灾害性天气,特别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绑架、防抢、防盗、防滑、防冻、防火、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吃变质与不洁食品,不与社会上不良人员来往。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告家长书、校讯通短信等形式,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孩子发生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伤害。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教育工作,倡导学生减少聚会活动,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快疫苗接种,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学校和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社会交往与心理状况,加强青少年文明上网、健康上网教育,引导和规范青少年上网行为,自觉远离黄色网站、“黑网吧”和手机黄色信息,教育未成年人拒绝进入经营性网吧,确保其健康安全过寒假。

三、大力推进学生减负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妥善安排学生寒假休息和活动。严禁各校在寒假期间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或提前上课,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各校不得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举办的各类文化补习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等,也不得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活动。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带生、有偿办班补课和有偿兼课行为。严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任何文化补习活动。

各校要适量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保证广大学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要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从事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鼓励引导学生多参加社区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学校放假前要及时与家长、社区和有关单位联系,通报学校寒假有关工作安排,取得家长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寒假期间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广大学生免费开放文体活动场所。

四、坚决禁止各种不正之风

各地各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坚决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和娱乐消费等活动。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确需举办的活动,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教职员工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吸毒,严禁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礼物。加强对公用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好节假日公用车辆入库工作。

五、认真做好春节值班工作

各地各校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做好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立即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发生重要事件的学校,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对需要市教育局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值班电话:88636388;传真:88639801

 

 

 

 

 

 

 

 

 

 

 

 

 

 

 

 

二○一○年

 

 

 

 

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假期 工作 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平安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监察局,市安委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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